公众防灾应急常识培训之四---行人、非机动车及机动车交通事故应急
一、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事故
(一)预防/预警
1、遵守规则,各行其道。行人应走人行道;过马路时,应走人行横道、过街天桥、地下通道等,并按信号灯的指示通行。驾驶非机动车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,不与机动车抢道行驶。
2、“横行霸道”,危险即到。闯红灯、跨越道路隔离设施、强行拦车或扒车等行为往往引发交通事故。
3、教育儿童,街上勿闹。教育儿童和青少年不要在街上滑旱冰、踢足球和追逐打闹。
(二)应急要点
1、早施救。人员受伤,应视情况进行止血、包扎、固定以及心肺复苏等急救处理。伤者若骨折,不要轻易翻动或自行转运。
2、防逃逸。若肇事司机企图逃逸,受害者和周围群众应采取措施,拦住肇事者。
3、记车牌。受害人及群众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及驾驶者、车辆的相关特征。
4、护现场。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,保护现场;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,应当标明事故发生位置。
(三)温馨提醒
1、陪同老弱出行。老人、学龄前儿童、精神病患者、智障及伤残人士等出行,应有人陪同。
2、占道兜售危险。不要在机动车道兜售物品、散发小广告,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二、机动车交通事故
驾驶机动车时,超速、超载、疲劳驾驶、酒后驾驶、违规停车,都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,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,使机动车成为“马路杀手”。
(一)预防/预警
1、“病车”不上路。行车前,应对车辆的关键部位,如发动机、轮胎、刹车装置、后视镜、雨刷器等进行检查,确保车辆运行正常,不开“带病车”。
2、“六戒”要记住。戒酒后驾车,戒开“疲劳车”,戒开“赌气车”,戒开“超速车”,戒开“超载车”,戒开车时打手机。
3、“高速”控车距。高速公路上行驶,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尤其要注意保持车距。
4、“雾雪”须谨慎。雾天、雪天驾驶机动车,驾驶人员应当小心驾驶,打开雾光灯等车载应急设备,对车辆采取防滑措施。如果雾、雪过大,应及时将车辆停靠路旁,并摆放警示牌。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雾、雪天气,尤其应当谨慎。
(二)应急要点
1、中途爆胎,控制方向。机动车行驶途中发生爆胎事故,应控制好方向盘,并设法使车辆逐渐减速、停止。
2、刹车失灵,减速缓停。发现刹车失灵,应打开警示灯,拉手刹,抢换低档,控制车速;如果车速始终无法控制,可试着贴向柔软的障碍物,强行减速,直至停下。
3、半路抛锚,亮起信号。半路抛锚,将车辆移到公路右侧允许停车的地带,在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米至100米处(高速公路应为150米)摆放警示牌,并开启危险信号灯。
4、车辆倾倒,身体固牢。车辆发生倾翻时,司机应紧紧抓住方向盘,两脚钩住踏板,使身体固定,随车一起翻转,以免在车中滚动碰伤。
5、人员疏散,车辆靠边。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应将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,将车辆尽可能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内停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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